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知名律师法律援助捐肾死刑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4:33 重庆晨报

  

知名律师法律援助捐肾死刑犯

  张元炳与刘大军哥哥正在签署法律援助委托书。本报记者夏显虎摄死刑犯亲属一贫如洗,张元炳看到本报报道后决定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夏显虎)“不管人民法院最终对刘大军如何量刑,我们都有义务对其
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全国知名律师张元炳昨天说,他已接受刘大军亲属的委托,为刘大军杀人案二审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律师关注本报报道

  张元炳是在看到本报1月5日的相关报道,并在详细研究案情后做出这一援助决定的。

  1月5日,从外地出差回到重庆的张元炳看到了本报当日《死刑犯捐肾救人证明自己不坏》的报道,马上与本报记者联系,详细了解刘大军杀人案的详细情况。

  1月6日,张元炳再次联系本报记者,希望能与刘大军亲属见面,更为详尽地了解刘大军犯罪事实的所有信息。昨天,刘大军的亲哥哥刘大俊赶到重庆,与张元炳律师做了长时间的交流。

  签约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家庭极度贫困,刘大俊前来重庆的车费还是向朋友借的。张元炳在详细了解刘大军亲属的经济状况后,当即决定为刘大军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昨天下午,在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刘大俊代表弟弟刘大军,与张元炳签订了正式法律援助委托书。

  张元炳是全国十佳荣誉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张元炳昨天说,他在研究刘大军、罗汝军杀人案的详细资料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其证据是充分的,逻辑也十分严密,定性也比较准确,但是,在此案审结并最终给刘大军量刑以前,刘大军依法拥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依法享有律师给其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张元炳表示,不管法院最终给刘大军如何量刑,作为一名律师,他有义务依法为刘大军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张元炳在详细研究刘大军案件的所有资料后,发现刘大军、罗汝军杀人案事出偶然,并且,刘大军在归案后认罪态度也比较好,又有捐肾救人的悔罪行为,并非罪恶累累十恶不赦,这些因素是促使张元炳愿意为刘大军提供法律援助的另一重大原因。

  不会收取一分钱

  据了解,刘大军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其亲属一直在为其寻找辩护律师,但是,因为家徒四壁,一直没有律师愿意接受委托。张元炳表示,此次接受委托为刘大军提供法律援助,他不会收取一分钱的代理费,并且,他为此案奔走的所有费用,均由元炳律师事务所自行解决。

  万州进城务工的青年刘大军,在偶然与他人发生纠纷的过程中,与前来帮忙的朋友罗汝军将与其发生矛盾的人刺杀,最终导致其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大军死刑(详细报道见本报1月5日4—5版)。

  刘大军在看守所中对自己冲动杀人的行为追悔莫及,并表示如果法院终审仍然维持死刑判决,他希望能在执行死刑前捐献自己的肾,给世人留下一点有用的东西,以此来证明自己本质上不是一个坏人。

  由于这一案件是城市治安问题的一个典型,本报这组报道受到广泛关注,国内各大中文门户网站当日全文转载,众多网友纷纷对此案件发表看法。

  法律界人士也高度关注这一案件。夏显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