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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地违规项目不得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5:42 浙江日报

  记者嵇哲通讯员李风

  三类项目包括: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进行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征地补偿款没有足额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

  本报杭州1月8日讯(记者嵇哲通讯员李风)今后,凡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
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进行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足额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这是笔者今天从在杭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逐步推进矿产资源规划修编;继续抓好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宅基地整治、滩涂围垦等工作,确保完成垦造土地20万亩以上和新建标准农田100万亩的任务。

  同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不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挂牌施工”试点。对已经依法批准用地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包括用地批准单位、批准时间、批准文件、批准面积及四至范围等内容的公示牌,在施工场地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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