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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医院不该“万绿丛中一点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在1月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本报昨日报道)

  平价医院应该是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院,卫生部努力的方向是对的。但问题是,建数量有限的几家平价医院能解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问题吗?

  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是说其具有普遍服务的性质,应及时满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高收入患者和低收入患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服务,虽然层次上会有所不同。但现实的情况是,医疗服务资源日渐向高端服务集中,日益向具有高购买力的大城市集中,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2004年年底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全国有48.9%的居民生病不去医院,经医生诊断该住院治疗却未住院的达29.6%……这也就是说众多社会成员的医疗卫生需求,因为经济原因很难得到应有的满足。在如此情况下,几座平价医院的建立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吗?而且,又如何保证平价医院的门只向弱势群体开放?平价医院的医疗水平是否能得到保证?没了灰色收入的平价医院医生会不会纷纷跳槽到其他医院?

  医疗体制改革的指向,应该是能够保障所有人的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让看病难、看病贵不再成为普遍现象。在这样的基础上,再对一些公众的更高需求进行满足。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认识到,作为医疗卫生服务而言,其大部分是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的,必须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而不能放任市场来进行调节。

  政府必须通过有效的干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这种干预包括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保证医疗资源分布的合理性,保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等。而首要的一点,就是建立足够多的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

  平价医院显然不应该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而应该是“万紫千红春满园”。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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