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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居会见的几点疑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0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今年春节,北京女子监狱将开设同居会见。届时,将挑选12名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同居房为标准套间,有独立卫生间,有双人床,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记者从北京市女子监狱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目前该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准备阶段。(1月8日《新京报》)

  允许服刑犯人享受同居会见待遇,对缓解犯人“性压抑”和维护家庭和谐有一定帮助。然而,笔者对此还是心存一些疑虑。

  其一,同居会见的为“12名表现优秀的女服刑人员”。可该监狱目前有近千名女服刑人员,这12名女犯又如何挑选?享受同居会见的权利厚此薄彼,容易滋生监狱内部的腐败现象。

  其二,监狱方是否有权将“性解禁”赏给犯人?同居会见到底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还是纯粹变为一种奖励?按照目前我国劳教工作的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允许劳动教养人员与来所会见的配偶同居。但对监狱里的同居会见,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这对某些犯人是不是“法外施恩”?会不会降低法律最基本的威严?

  其他还有好多问题,诸如同居会见的房间是免费还是收费?如果收费,监狱有没有通过此渠道创收的嫌疑?同时,尽管专家表示,监狱同居会见引发的生育问题,应采取事先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等措施,予以避免。可即便你采取了措施,若有人别有用心,偏偏就利用这同居的24小时来怀个孩子,又该咋办?还有,如果在诉讼中允许同居,会不会出现串供、伪证等问题……所有这些,我们都必须面对。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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