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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遇险工友受伤致残民工见义勇为成功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成都1月8日电四川省雷波县民工郑从深因见义勇为救人而受伤致残,近日依法获得了一次性索偿款2万元。

  据介绍,2004年8月雷波县汶水镇12位民工到包工老板张某承揽的雷大公路(雷波县至大岩洞)维修整治工程的备石料工地打工。采石场备料工地实行挖掘机与人工混合作业。当月31日下午约4时左右,挖掘作业平面与石料形成了坡度为直角、高7米的悬岩,突然,松动
的岩石沙土发生塌方,打中了工友郑从万。民工郑从深、宋诗贵立即冲上前去救郑从万,不料发生更大的塌方,把宋诗贵、郑从万完全埋在岩石沙土中,两人不幸死亡,郑从深被砸成重伤。

  事后,郑从深以自己是见义勇为救人而受伤致残为由,要求包工老板张某赔偿人身损害等各种费用3万元,但张某拒绝。

  2005年7月,郑从深被凉山定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九级后,他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同年9月,郑从深向雷波县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等赔偿3万元的后续医疗费及残疾补助费用。

  雷波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郑从深在工地出勤中,见工友出现险情,立即施救,属见义勇为行为。经法庭调解,近日双方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给郑从深的医疗费外,由张某再一次性向郑从深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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