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租车人闯红灯 走了 租车行接罚单 亏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去年成都新增的200电子警察,不但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许多新变化,同时也引出了一些新问题:比如,租用他人车辆的市民,闯了红灯究竟该谁埋单?成都某出租车行的刘大姐就多次遇到这个问题,而这也是目前成都汽车租赁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此,据交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现行规定,交管部门只认违法车辆的车主。

  三张罚款单车行叫苦

  据车行刘大姐介绍,去年11月15日,强坤出租车行就收到了第一封装有违法通知书的同城特快专递,原因是该公司的一辆车子闯了红灯。经调查发现,该车的违法记录是别人在租用公司车辆时闯红灯留下的。她当时想的是“遭了就遭了”,更何况此时车行也早就与租车人终止了汽车租赁合同,为了避免麻烦,车行决定让自己的司机替租车人的闯红灯行为埋单。

  但令刘大姐始料未及的是,12月9日,另一张罚款单又寄到了车行。而仅仅一周后,第三张罚款单又摆到了刘大姐的办公桌上。

  “看嘛,这就是其中一张违法通知书。”刘大姐指着躺在桌子上的信封无奈地说道。记者从这封编号为0000041027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看到:川ACH056车主,该车于12月2日17时33分,在茶店子路口,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被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查获。

  刘大姐说,他们车行现在有两辆车子用来租赁,“川ACH056”就是其中一辆。经车行调查,通知书上的违法时间,正是车子被租用的时间,这表明这辆车闯红灯的行为不是由自己司机造成的。这一次,刘大姐觉得有点冤了,她翻出了租车合同,通过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当时的租车人。为了博得别人的理解,刘大姐只好一个劲儿地在电话里诉说车行的难处,希望对方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

  租车人闯红灯车主赔本

  “没想到,别人还挺配合。”这次刘大姐没有遇到什么难题:对方同意缴纳罚款,但刘大姐却高兴不起来。“要是租车的人不愿意埋单咋办?”刘大姐说,按照汽车租赁合同的规定,车行租车费用200公里以内为100元钱,超过一公里的按5毛钱计算。“而一张罚单就是200元,有时候不仅赚不了钱,还要亏本。”刘大姐认为,前来租车的人如果是市内的还要好点,如果是省内其它地方的,就更麻烦了,闯了红灯,司机人影都见不着。她说,即使找到当时的驾驶员,别人不愿交罚款咋办?难道为了200元钱打官司?打官司又有个诉讼成本的问题。

  市民支招:没闯红灯才退押金

  面对这些新问题,刘大姐曾想在与租车人签租车合同时,与对方达成不闯红灯的协议;但汽车租赁合同是由成都市交通局印制,成都市工商局监制,不能擅自增加、删减其中的条款。无奈之下,她只能在别人租车的时候,由车行派出司机指导,以避免被租赁的车子闯红灯的情况出现。

  得知刘大姐的难处,有市民建议:租车不是要付押金吗?这押金能不能在还车后几天才退呢?这样,网上就查得到违章信息了,没闯红灯才还押金。

  交管部门:建议增加相关约定

  昨日,记者就这个成都汽车租赁界普遍遇到的问题,咨询了成都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透露,照现行规定,交管部门对闯红灯的车辆处理,只认违法车辆的车主。因此,他建议租车行在出租车辆的时候增加有关“勿闯红灯”的类似约定。

  记者马黎明实习生胡晓静摄影雷远东

  报料人:周先生线索奖:1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