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体系分6个层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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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41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总体预案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把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6个层次: 其中,总体预案是管总的,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适用于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 地方应急预案指的是省市(地)、县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地政府是处置发生在当地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则确立了企事业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此外,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