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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希望医院检测结果共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46 潇湘晨报

  

委员建议:希望医院检测结果共享

  ★政协委员建议长沙几大医院对患者的检查结果可以通用记者 殷建军 摄

  从今年7月1日起,福建漳州市的市民一旦患病去医院就诊,都将得到一个能够在各大医疗机构统一使用的《通用门诊病历》。同时,漳州市还规定,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检验结
果实行共享。

  这样的便民举措是否能够在长沙市实行?昨日,参加长沙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多位政协委员对此发表了意见。

  委员 检测结果应共享

  生活中,长沙市政协委员申文高曾遇到过多次这样的事情:他身边的某位朋友先在某家医院花费几百元做了多项身体检查,一两天后,这位朋友去另外的医院就医,又被要求重新做同样的检查。

  “现在市民都在热议‘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果长沙市各大医院能够实现检测结果共享,肯定可以节约市民很多医疗费用。”申文高委员发出了如此建议。

  申文高委员认为,长沙市首先可以实现病历共享。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病历本,在指定的多家医院之间,只要其中一家医院的医生在病历上记载了病人的情况,在另外的医院也必须得到认同。

  对于未来的发展,申文高认为,长沙市可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一个共有的患者电子信息库,将在长沙市各大医院就诊的患者情况全部记录下来,这样可实现更高层次的医院检测结果共享。

  专家 长沙有一定的基础

  “如果在长沙市各大医院实现检测结果共享,的确可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负担。”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生、大内科主任张智博说,目前长沙市实现这一目标有一定的基础,但需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大医院给予更大的支持。

  据介绍,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张智博委员也经常使用其他医院的检测结果,但更多地是把这类检测结果当作一个参考。“这是因为目前长沙市各大医院的质量控制体系不统一。”张智博解释说,要达到这一目标,长沙市各大医院之间要有一个大家认同而且值得认同的医疗标准,而这样的标准必须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同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出台相关的规定,支持和要求各大医院建立病人、电子信息档案,并在各大医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这一办法如果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生殖医学专科医院院长刘习明说,“但是从长沙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是很难做到的!”在刘习明看来,首先应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检测标准,对相关医院的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各大医院的技术人员的医疗检测水平处于同一水平线;并对各个医院的检测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这些检测设备也能够处于同一水平线。而且,要通过出台各种规定,确保不同医院的检测结果能够彼此得到医生的认同。

  市民 担心隐私被暴露

  “我很支持长沙市各大医院之间实现病历和检测结果共享。”家住长沙市五一路的刘强先生说,有一次,他先在第一家医院花费几百元做了多项检查。第二天,拿着这些检测结果到另外一家医院去就医,结果又得重新做,多浪费钱啊!

  但也不是每一个市民都愿意让自己的医疗信息实现共享。一位张女士说,最好是部分信息能够共享。她说:“如果把全部的医疗信息共享,等于把自己所有的隐私都暴露给了别人。如性病之类的医疗信息,谁又愿意共享呢?”

  一位王姓市民则说,共享不共享得由市民说了算。生一次病去两家医院看,有时候主要是不相信第一家医院的检测结果,才会去第二家医院的。如果第二家医院参照了第一家医院的检测,很有可能误诊,耽误病情。而且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就很有可能出现推委现象:你说是他的检测结果有误,他说是你的医疗手段不对。

  本报记者 刘 勇 储文静 实习生 闫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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