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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重塑步行商业街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47 潇湘晨报

  

委员提案:重塑步行商业街形象

  ★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北广场附近小贩很多 记者 殷建军 摄

  我家住在解放西路,每天傍晚,我们全家都喜欢去黄兴南路步行街散步,有亲戚朋友来家里做客时,我也会带他们去步行街上购物,但是与其他大城市的步行街相比,长沙黄
兴南路步行街的管理实在是太混乱了,步行街两头经常堵车,街旁小摊小贩也很多,作为一个长沙市民,希望政府在突出市政建设的时候,也能加强管理。长沙市民 李先生

  2005年3月,长沙市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被中国步行街工作委员会评选为首批十大“中国著名商业街”之一,是中南地区惟一获此殊荣的步行街。然而繁荣背后,黄兴南路步行街也存在一些问题,引起市民关注。

  昨日,市民李先生通过“长沙两会晨报热线”捎来了上面关于步行街管理的一段话。民盟长沙市委向大会递交的一份名为《关于加强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恰好为黄兴南路的建设提出了积极建议。

  调查:形象街不形象

  步行街作为长沙一条形象街,消费环境也应该是最佳的。但是,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步行街的消费环境令人担忧。偷盗、噪音污染、游商“乱窜”、乞丐扰客、“摩的”乱靠、摊担乱摆等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步行街的消费环境。

  在配套硬件等设施上,步行街也存在着诸多不健全的因素,首先是步行街南、北二入口由于都是T字形平面路口,机动车和人流混杂,拥挤不堪,既损害了这条商业街的文明形象,又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其次是泊车位少,停车难是步行街的老大难问题。再次是厕所太少。目前步行街六个区只有五个区的内街设置了厕所,外街没有厕所,也无任何指示标志。

  症结:管理体制不顺

  据调查,从步行街当前的管理体制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一是步行街管委会,主要负责对步行街进行规划、管理、协调、服务等,二是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步行街的环境卫生、街面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三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目前,这三个管理机构在对步行街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都存在着难题。

  首先,由于管委会是长沙市商务局的下设机构,在行使职能时,往往不能做到强势管理,加之管委会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了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所以,管委会目前的职能已弱化到只负责出售、招租空闲门面的局面。

  作为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其管理责权本身就十分有限。值得注意的是,真正意义上的步行街只有西厢这一块,因为开发商只对西厢进行了开发建设,而东厢是原来各家单位改造后的临街门面,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是西边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它根本不可能拥有对步行街东厢的管理权,无法对整个步行街实行统一的封闭管理,也难以做到公平管理。

  至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从行政区域来看,步行街分属芙蓉、天心两区,省、市、区有多个职能部门均能对其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在进行管理时,往往因属地问题和工作职能不同,难以统一协调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建议:成立步行街业主委员会

  在提案中,民盟长沙市委提出,要理顺体制,合理管理步行街。建议长沙市政府整合天心、芙蓉二区管理职能,成立专门机构对整个步行街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服务。同时,成立专门的“步行街综合执法队”,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专管步行街,集中执法,统一调度,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不作为、少作为现象,改变“收钱的事人人管,没钱的事无人管”的局面。

  提案建议由政府帮助成立步行街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牵头,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解决东西厢的统一管理问题,达到封闭式管理的目的,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步行街进行统一包装,规范宣传,加强管理。此外,步行街要结合实际情况,由一般性招商向品牌经营转变,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严厉打击游商、假货、价格欺诈,做到“不是品牌不入街”,使此处形成商业品牌的独特景区,树立长沙商业的品牌形象和诚信形象。

  本报记者 储文静 刘 勇 实习生 闫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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