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同居会见,性权利还是性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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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汪晓波 1月8日《新京报》报道,今年春节,北京女子监狱将开设同居会见,届时,将挑选12名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 犯人究竟该不该拥有性权利?在中国法律对犯人基本权利的界定中,并没有明确说
当然,从现实的条件看,监狱方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犯人的权利,这就需要在制度设计上保证挑选过程的公平性。即便是在监狱如此敏感神秘的地方,也同样需要对“权利”二字十分尊重,不能混淆权利与管理手段之间概念的不同———这还只是硬币的一面,在另一面,公平的制度设计方能体现出过程的透明,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这是有前车之鉴的,以往的“保外就医”等制度实施过程中,腐败案例并不少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