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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分开”才有严格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一些地方公立医院管理混乱,损害百姓利益,根源就在于“医政不分”。要解决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必须彻底斩断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利益关系。

  马国川

  新华社消息,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卫生部部长高强透
露,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群众和媒体有什么反映等等。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和扩编,表明了卫生部开始着力解决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但是,这一措施能从根本上解决对医院的监管问题吗?恐怕不容乐观。因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管不力,有其深刻的制度因素。

  比如“宿州眼球事件”曝光后,宿州市委下发文件免去了医院院长郝朝春的院长职务。但是郝朝春的职务依然是卫生局副局长,在卫生局领导名单中排第三位(2005年12月31日《中国青年报》)。当地主要医院的院长由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兼任,这种情况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制度安排恰恰反映了当前医疗行业“医政不分”的现状。

  一些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但在人事等重大问题上直接管理着公立医院,而且往往深入到医院的具体事务。在卫生行政官员兼任医院院长的情况下,卫生局实际上变成了公立医院的“大院长”,无形中成了医院的利益相关者。卫生行政部门既参与医院的管理和经营,又要实施监管,当然就很难保证公平。每当医院和患者发生纠纷,某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之所以难以保持公正立场,甚至刻意庇护医院,就是这种体制造成的。

  “医政不分”的卫生管理格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普遍做法,如今已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就是保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进行严格监管,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分亲疏远近,谁损害患者的利益就依法处理谁。试想,一个由卫生行政官员兼任院长的公立医院,怎么能有严格监管?谁来监管?这样的所谓监管如何取信于民?

  在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下,权力集中,行政干预过深,必然造成政事不分,结果导致政府“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没管好”。一些地方公立医院管理混乱,损害百姓利益,根源就在于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彻底解决“医政不分”的问题,彻底斩断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利益关系。一句话,只有“医政分开”,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公立医院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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