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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医生擅开麻醉药处方将被吊销执业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8:1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防止麻醉、精神类药品流失,贵阳市卫生局要求医院对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申请、审批、管理严格把关,今后,对未取得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这两类药品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吊销其执业证书。

  贵阳市卫生局要求,对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院,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再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对新计划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单位,必须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获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当确需使用这两类药品的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提出申请时,应按规定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药品,以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此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相关的临床医师进行培训,授予合格者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其余医疗机构相关临床医师必须经过市医学会培训获得相应处方权,并将获得相应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管理。

  以后,贵阳市每年将组织专家对获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对未取得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这两类药品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廖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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