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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代表肯定人民监督员制度266件“三类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03 检察日报

  本报昆明1月8日电(记者吴江南) 近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副主任江巴吉才带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选举联络委员会的领导和其他人大代表,到云南省检察院进行视察并听取了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对云南省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向代表们介绍说,在云南省委、省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下
,截至2005年11月底,云南省有139个检察院单设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755人,其中人大代表320人,占总人数的42.4%;政协委员269人,占总人数的35.6;其他166人,占总人数的22%。

  截至去年11月,云南省人民监督员共对266件“三类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44件47人,拟不起诉的193件214人,拟撤销案件的29件29人。对这些案件,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有250件,占94%;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有16件,占案件总数的6%。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促进了检务公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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