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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狱新规:春节允许女犯与丈夫同居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今年春节,北京女子监狱将开设“同居会见”。届时,将挑选12名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

  监狱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中国内地惟一专门关押成年女犯人的监狱,北京女子监狱关押的全是北京籍的成年女犯;该监狱目前采取三种亲属会见形式:亲情会见、温馨会见和电话会见,今年将开设同居会见。同居会见是指允许女服刑人员与前来会见的配偶同居,每
次同居时间为24小时。目前,该监狱已建成一栋同居会见楼,一楼为会见室、食堂、电话会见室,二楼是12间同居房,同居房为标准套间,有独立卫生间,有双人床,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据介绍,该监狱目前有近千名女服刑人员,她们分布在12个分监区。监狱将在每个分监区中,挑选1名表现优秀的女服刑人员,进行同居会见。目前该监狱正在制定相关标准,并受理女服刑人员的申请。

  据该负责人透露,初步决定将在大年初一和初二两天,让12人参加同居会见。此外,春节期间还将提供家庭亲情聚餐。

  按照目前我国劳教工作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允许劳动教养人员与来所会见的配偶同居,但是对监狱的同居会见,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

  此前有专家表示,监狱同居会见引发的生育问题,应采取事先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等措施,予以避免。

  北京女子监狱长:同居是合情合法的会见方式

  新快报讯(欣华)北京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李瑞华昨日表示,监狱正在积极筹备的春节期间服刑人员与配偶同居会见是一种体现对女性关怀、合情合法的会见方式。

  李瑞华说,为女犯提供与配偶同居会见,符合《监狱法》关于照顾女性罪犯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原则,目的在于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同居会见是一种贴近罪犯生活、实际和需求的会见方式,如果这种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效果良好,则将成为一种常年采用的会见方式,而不仅仅限于春节期间。

  根据中国法律,怀孕的女性罪犯不能在监狱中服刑。为了避免因同居导致怀孕进而逃避法律制裁,该监狱将要求获得同居会见的女犯签订有关协定,保证其在同居会见期间避免怀孕。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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