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院长要及时撤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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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北京讯(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昨天表示:今年将加强医院的管理监督,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 高强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说:今年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明确医务人员收入不
高强透露,卫生部已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