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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扭转排污费征收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39 中国环境报

  甘肃省金塔县环境保护局 甘学伟

  核心提示:

  基层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工作的难点在于: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各方面干预多;征收程序繁杂,时间长,不便于操作;排污者法律意识淡薄;投入不足,执法缺经费。

  解决对策:尽快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垂直管理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突出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简化执法程序,赋予环保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污染控制和治理,聚集污染治理资金,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基层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实践来看,在目前征收过程和程序更加严密的情况下,排污费征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各方面干预多,造成排污收费有法难依。目前,我国环保机构的设置,是作为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由当地政府管理,县级环保局由于限制大多没有列入县政府部门序列,而是作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执法主体不合法。因此在排污收费过程中,由于行政干预多,致使环保法律法规不能完全落实。

  二是征收程序繁杂,时间长,不便于操作,环保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造成执法效果差,成本高。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排污者拒不缴费就要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月后才能够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一个案子办完至少需要半年时间,“马拉松”式的执法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是排污者法律意识淡薄,给排污费征收带来了很大困难。在执法实践中,由于排污费征收力度和侧重点不同,加之受各方面因素干扰较大,造成排污费常常不能足额征收。基层各县市区对同一行业、同一规模的排污者拟征费额和实际交费额差距较大,造成市县之间、县与县之间的不平衡,排污者缴费互相攀比,造成拒缴排污费、上访、投诉等问题屡屡发生。一些排污者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致使执法人员无法正常工作。

  四是投入不足,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力度、执法力度不能适应《条例》的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制度改革以后,取消了排污费用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的返还资金比例,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加上排污费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造成基层环保人员执法缺经费,正常运转非常困难。

  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排污费征收局面,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是要尽快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尽可能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干预和影响,保证环保工作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一种比较宽松的环保执法环境,确保环保政策法规的政令畅通和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从执法实践看,垂直管理确实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

  二是要加大环境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尤其是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三是要突出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环境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把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政绩考核之中。切实形成政府牵头抓总、环保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简化执法程序,赋予环保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通过健全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强有力的执法措施的落实,促进环保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建议向西部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力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好基层环保部门运转难、执法难、经费不足等问题。从今年开始,中西部地区将取消使用从排污费中列支的比例经费,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县市,没有经费做保障,足额征收排污费将是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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