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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立医院要变平价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欢)记者从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获悉,卫生部将采取多项措施彻底缓解各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包括以下几项:

  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
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

  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地方财政应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医疗机构也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实施积极救助。

  卫生部还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革药品的价格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价格虚高。改进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和药品价格。鼓励地方建立“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实行收支两条管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对卫生资源不分隶属关系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从严控制大型医院建设规模,禁止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

  此外,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等方面。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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