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首创公共关系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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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2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设置公共关系部门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在政府里成立公共关系处却尚无先例。记者昨日确认,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公共关系处已经成立并开始运作,据有关专家介绍,此举在全国又开风气之先。 去年6月2日人大会议上,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公共关系”概念,定义市民与政府沟通的问题,这是采纳外国专家的意见后正式在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去年8月30日
时至今日,深圳市政府公共关系处悄然开始工作。无独有偶,去年12月21日,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成立了警察公共关系室。由4名民警组成。职能定位为: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警务信息;提前介入并正确导向涉警危机,树立警察良好公众形象;有计划组织警民联谊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定期举办警察论坛,营造良好的警察文化氛围。 政府部门设立公共关系处,多位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的专家确认,内地尚无先例。专家认为,政府公共关系处的设立,反映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深圳大学公共事务管理专家马敬仁教授认为,深圳市成立公共关系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府要面对公众确立“顾客导向”,也就是说要把公众当作顾客来看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