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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将翻番 覆盖率要达到9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2: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从省卫生厅获悉,《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方案》即将出台,目前该方案的建议稿已经完成。我省规划在5年内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使农民出行20分钟就能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

  方案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
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一位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患病后“看得起、看得好、花钱少”。农民健康工程实现以下主要指标: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标准。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90%。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好一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农民出行20分钟就能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我省还要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和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2006年增加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总额,苏南不低于60元(苏州不低于110元,无锡不低于100元,南京不低于75元),苏北、苏中不低于50元。力争到2010年,苏南地区年人均筹资不低于15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1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80元,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不低于筹资总额的75%%。(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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