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免费收治流浪精神病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2:39 扬子晚报 | |||||||||
海口讯日前,海口市开始实施一项新的免费收治流浪精神病人的办法。海口市公安部门现已根据该办法上街集中收容了16名流浪精神病人,并送往海南省安宁医院治疗。治疗和相关费用则由市财政局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根据新办法,海口市公安局将负责收送街头流浪精神病人到指定医院,市卫生局建立所有收治病人的病例档案。卫生局、民政局和指定医院相互配合,确认收治病人身份,确属海口市的“三无”流浪精神病人给予免费收治。海口市政府将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将收治费用列入财政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