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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办案像鸡蛋里挑骨头 经办案件无一改判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3:24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1年,秦淮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迎新(如图,南京日报记者王成兵摄)经办的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王迎新办案严谨在全院是出了名的,每次判决都反复推敲、再三斟酌,大家都说她办案像“鸡蛋里挑骨头”。王迎新常说:“刑事审判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有罪,审判中小小的误差,都会给被告人及其家人带来永远的不幸。因此,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我时刻都如履薄冰。”

  本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案件高度负责的精神,王迎新每接一件新案子,都会做大量庭前准备工作,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还会列好开庭提纲,反复推敲证据,事先与公诉人、辩护人沟通,尽量确保当庭宣判。

  王迎新曾审理过某国企法人代表胡某某单位受贿和个人受贿一案。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胡某某在单位转让土地过程中,为单位收受对方六套住房和一辆汽车;其离职内退后,介绍单位转让土地过程中,又收受介绍费3万元。

  此案经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对一关键证人的证言均有异议,而证人却不肯出庭。为打破僵局,王迎新大胆召集公诉人、辩护人会同法院对证人进行核证,公开透明的核证过程让控辩双方深深信服。

  根据查证的事实,法院认定对方给企业的住房和汽车是合同中确定的转让对价,胡某某无受贿的主观故意,不构成单位受贿罪。而胡某某内退后,为企业介绍转让土地过程中收受3万元介绍费,也未利用职务之便,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最终,公诉机关听取了王迎新的意见,撤回起诉并对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多年来,王迎新审结千余件案子,其中有一些因证据不足等原因,经法院审理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或判决被告人无罪;也有一些案件经她的细致审理,发掘出比公诉机关的指控更严重的罪行,被告人因此得以严惩。

  繁忙的工作之余,王迎新还喜欢揽些“杂事”,定期给辖区内中学的学生进行法制讲座。王迎新在工作中发现下岗职工子女犯罪率逐年提高,就与辖区内中学分管德育的校领导联系,将这些动态及时通报。她还会定期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到此类案件高发的社区开庭,以起警世作用。

  当选本届“南京市十佳法官”后,王迎新说:“刚接触刑事案件时,总以为只要严格适用法律把案子准确判决就行。当法官的时间越久,‘顾虑’反而越多,总希望每审一件案子都能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产生‘双赢’,也希望通过我的审判,让我接触的每个罪犯都能真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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