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协为建设生态海南献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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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29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记者林东程)日前,海南省政协提出的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海南生态建设的建议引起省委、省政府的极大关注,进入有关部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参考程序。 省政协在调研中发现,“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省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作为一体化目标,加强人口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
委员们建议,“十一五”期间,应增强公民的环保生态意识,将环保教育和生态建设纳入中、小学生教育课程,建立从事环保、生态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加强环保、生态民间组织的建设。 要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倡导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技术、产品、企业、产业和环境友好型学校、社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倡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在农村因地制宜,推广和实施农村再生能源计划。 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将发展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环保、生态政绩考核,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制实施淘汰制度,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快重点流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加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切实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加强环境安全监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要进一步明确森林覆盖率的具体指标,争取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要把海防林体系建设列为“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增加天然林面积。加强对天然林、水源林、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力度。加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立法保护工作。 来源:《人民政协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