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庙铜像被盗案近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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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3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河南开封县法院日前对朱仙镇岳飞庙文物铜像被窃一案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刘文辉曾于2003年在开封市开设打金店,其间到朱仙镇岳飞庙,发现庙内存放有古铜像。2004年春节后,刘文辉、戴志钢、郑跃新同张萼垂、蒋鄂兵等人预谋盗窃岳飞庙的铜像。当年4月14日夜,刘文辉、戴志钢、张萼垂等6人翻墙跳进朱仙镇岳飞庙内
2005年4月5日下午,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张萼垂4人从杭州坐火车赶往开封;4月6日上午,杨建国、伏桂华乘坐唐万华的面包车从湖南汨罗市出发赶往开封。次日,7人在开封火车站附近一旅店会合。当夜11时左右,张萼垂、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杨建国、伏桂华6人携带工具跳墙进入岳飞庙,用绳子将铜像捆好后从庙北门抬出,用车拉走。后经郑跃新介绍,刘达仁在明知是被盗物品的情况下,与郑跃新以83800元的价格将铜像买下。案发后,铜像被追回。 被告人戴志钢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是累犯,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达仁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