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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瘦肉精罚你没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38 江南都市报

  举报电话:0791-6511524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下发通告,从即日起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 使用瘦肉精的专项行动,并公布举报制售、使用瘦肉精的举报电话:6511524(南昌市人民政府饲料工业办公室),举 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据了解,人摄取一定量瘦肉精就会中毒。为此,南昌市规定,生猪养殖场(户)在饲料和生猪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的 ,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销售含有瘦肉精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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