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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38 江南都市报

  换证过程中不得收取费用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从即日起,南昌市在全市范围内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据了解,为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南昌市将换发全国统一样式、全
省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换发证过程中,严禁给农民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违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 导者责任。同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因工作作风不实、违背政策等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恶性案件的,将严肃追究相 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另悉,持有原来老证的农户,应交回有关部门注销。不交回的,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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