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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专职工作者今年“三险”变“五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6: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从今年开始,社区专职工作者将按北京市的统一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近日,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目前全市约有1.6万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此前,由于社区工作者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政府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一直难以办理。近几年北京开始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问题,
其中部分人参加了“三险”,新政策出台后,近7000人将补全“五险”。

  通知要求,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一年月平均收入。参加“五险”的月缴费标准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专职工作者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8%缴纳。失业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其缴费基数的1.5%、个人按0.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其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2%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个人缴纳3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4%提取,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补充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其缴费基数的0.8%缴纳,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缴费由街道办事处按行业类别一类的行业基准费率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个人不缴费。所有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代为扣缴。

  参加“五险”后,社区专职工作者按本市统一规定享受各项目社保待遇。但如果社区专职工作者未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并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仍由原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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