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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选登:昂贵的鸡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7: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朱绍华

  新年加餐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但深圳龙岗区雪象社区中浩工业城的新锦大实业(深圳)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1月3日,该公司在员工上班打卡处贴出一公告:凡是元旦加餐时多吃一个鸡腿者将被罚款50元,另记小过一次。据悉,该公司共有65人受罚,最高的被罚款250元。(据1月8日《南方都市报》)

  一个鸡腿就要罚款50元,那可是买一只大肥鸡的价钱啊!要是事先定量,规定一个员工只准吃一个或两个,并说好了,多吃一个罚款50元,笔者想,那员工就是熬红眼了也不至于去吃那50元一个的鸡腿呀!再说过新年了,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谁会想到公司里会因为几个鸡腿和辛苦了一年的员工们较真,这到底是“严肃纪律”呀?还是设好了圈套就等那些贪吃的员工上钩呢?

  说罚款还真就罚了,公司有这么大的权利吗?这是按照国家的哪一条法律条规?还是公司哪一项劳动纪律?眼看春节快要到了,很多企业还怕来年招不到工人,该公司这样做会给员工们留下什么印象?会不会因小失大?就是不愁来年找不到工人,也不至于为了一个鸡腿,让公司上下不欢而散呀,这不等于把员工朝外撵吗?

  再说节日加餐,就是让员工们开心的,公司有那个必要为一个鸡腿斤斤计较吗?就是多吃了一个鸡腿,在那加餐的场合下也是正常的,人家也不是偷吃,也不是浪费,现在人家吃过了,多吃一个鸡腿就要罚50元,说严重点这就是明摆着侮辱人,按轻了说也是公司太小家子气了吧。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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