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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强省争取2020年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0:00 东南早报

  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专题会讨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早报讯(记者康云赖劲松)福建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昨日下午召开“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专题协商座谈会。福建省政协委员与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引导和推进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福建从海洋资源大省迈向海洋经济强省等问题展开讨论。

  ■背景

  福建省海域辽阔,有着优越的海洋资源条件。近几年来,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已成为福建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福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福建省正在科学编制和论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我省将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为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船舶修造业、矿产能源业、海洋生物制药业和海水利用业等“八大蓝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力争“十一五”期间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5%左右,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8%以上,基本建成海洋综合实力强、产业结构布局合理、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生态环境友好和人民生活富裕的海洋经济强省。到2020年,争取全面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

  ■部门措施

  省发改委:今年,省发改委将进一步组织好规划的实施,落实相关的投资专项和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宁德港,漳州古雷港的发展,推进可门港区、江阴港区、泉州港石湖港区、龙海石油储运等一批大型码头建设,加快泉三等高速公路建设。

  省海洋与渔业局:今后将突出培育海洋产业集群,通过构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海洋生态支撑体系、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保障;建议逐级建立政府海洋开发和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拓宽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渠道,确立企业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的投资主体地位。

  省国土资源厅: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海洋能源、港口码头、临海工业等各类项目,通过合理规划、用地预审、先期介入等办法,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同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保证项目用地指标。

  省经贸委:要按照福建发展临港工业的产业发展导向和空间布局,调整码头布局结构,发展适应大型船舶靠泊的集装箱码头和大宗散货码头,以适应货类、货种结构和流量、流向变化的要求。

  省林业厅:当前我省湿地和红树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要严格控制围垦滩涂和围填海湾,要加强闽江、九龙江、晋江等河口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护泉州湾、福宁湾等重要海湾。

  省交通厅:今后省交通厅将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海上运输大通道,重点建设大型集装箱、油气化工、煤炭矿石、工业港区四大港口运输系统,推进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与口岸、物流配套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福州、厦门两个亿吨大港,全省港口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1200万标箱,全省海洋运力有一个新的突破。并力争在港口规划管理机制、资金筹措、投融资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确保港口规划项目建设得以顺利实施。

  ■委员声音

  杨有志委员建议,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点,形成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蔡天初委员建议,整合福建省海洋科研教育资源,构建海洋科教的“联合舰队”。

  阮五崎委员建议,应坚决克服“边建设、边污染、边治理”的观念,制定强有力的管理法规,加强陆源污染物的防治,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

  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听取了委员的建议,表示将吸纳委员们的建议,着力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快福建海洋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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