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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眼镜虚假降价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0:15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谭启首)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黑龙江省将从2月1日起对眼镜业“随口报价”行为进行规范,眼镜经销企业的虚拟原价、虚假降价行为将被禁止。

  记者在市图书馆旁边的一家眼镜店走访时发现,一款打5折后,售价为150元的眼镜,竟能赠送一副价值300元的镜片,对于如何证明赠送的镜片价值,销售人员无法回答。在其他几家眼镜店,记者询问眼镜价格时,被告知也可享受5至8折甚至更低的优惠,记者在店内
还看到,这些眼镜店经销的眼镜几乎都没有按照标价销售,问起打折原因,销售人员只说是优惠活动。而对于眼镜的材质,则全凭销售人员自己介绍,“树脂”、“纯钛”等等,产品标签上几乎没有说明。针对这种随意打折的现象,省物价局近日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眼镜经销企业必须使用统一的“黑龙江省眼镜商品标价签”和“黑龙江省眼镜商品降价标签”,标签上应明确表示产品种类、规格、产地、材质、价格,降价产品需标注降价原因,并能够提供降价前,曾经原价销售的记录证明。虚假降价、虚拟原价、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将被明令禁止。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统一标签及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经销商,物价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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