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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否认行贿30万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0:41 新京报
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否认行贿30万元(图)

昨天上午,于大路出庭受审。通讯员郭京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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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农发行串案”主要人物、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昨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面对受贿、挪用公款共计1200余万元的指控,于大路表示基本属实。但对于为了升迁向胡楚寿行贿30万元的指控,于大路表示异议。

  检方称其有重大立功表现

  昨天上午9时30分,身穿军大衣、黑布鞋的于大路在亲友注视下被带上法庭,于大路的姐姐专程从黑龙江老家赶来参加旁听。与以往媒体公布的照片相比,于大路黑瘦了很多。

  检方共指控于大路犯有三项罪名,涉及七起犯罪事实。其中五起为受贿,均发生在于大路担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期间。检方指控于收受深圳亚捷公司黄俊杰等五供货商好处费831万元;一起为挪用公款,检方指控于利用掌管“小金库”的机会,挪用410万元;还有一起为行贿,检方指控于为了升迁,向时任农发行副行长的胡楚寿行贿30万元。

  检方同时称,于大路在侦查中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有重大立功表现。

  作为于大路的辩护人,知名律师钱列阳称,一般来说,重大立功则意味着可以减轻处罚。

  不承认给胡楚寿行贿

  对于受贿和挪用公款的指控,于大路虽然有所解释,但他承认“他们为了感谢我,送了钱,我就收下了。”

  于大路惟一有异议的是涉嫌行贿给胡楚寿的30万元。在胡楚寿受审时,于大路曾经作证称,当时深圳一公司给他30万“感谢费”,为了谋取升迁,他将这笔钱都送给了胡楚寿。但昨天,于大路却坚称“我当时确确实实不是为了升迁。”他说当时深圳供货商谭某送来30万“感谢费”时,自己有些犹豫。谭某便说,这笔钱有三层意思,一是感谢你们“老板”,二是给你一些,三是给会计部门做招待费。

  于大路说,他当时想,既然对方已经这么说了,就不能不给“老板”胡楚寿。另外,自己和老胡从上世纪80年代就认识,知道胡的小孩身体不好,于是就通过胡的儿子胡刚,把这30万悉数给了胡楚寿。当律师问他“送给胡楚寿30万元得到了什么好处”时,于大路突然笑了:“我觉得没得到什么好处。”

  

审计风暴”中退款42万

  庭审及各方证据显示,在2002年“审计风暴”中,相关者纷纷开始退款。于大路说,在审计署介入后,胡楚寿的儿子胡刚有一天约他到一家茶馆,说“于叔,我借你的30万现在还你。”但于大路否认曾经借给过胡刚这笔钱。于大路说,临走时,胡刚打开轿车后备厢露出了那30万,但他没拿。

  与此同时,于大路也在积极还钱。天津

汽车租赁商陈某在证言中称,为了感谢于大路将业务给了他,1999年初,他送给于大路42万。

  但2002年,他突然接到于的电话要把钱退回,尽管再三表示账已经“平”了,但于大路还是坚持退了这笔钱。

  昨天的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4时,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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