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卖酒不挂禁售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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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33 现代快报 | |||||||||
“国家要求商家卖酒一定要有未成年人禁买提示标志,可是南京不少商场、超市至今没有执行。”近日,不少家长忧心忡忡地向快报反映。按照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悬挂禁售标志。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南京许多商家却对此无动于衷。 记者昨天在后标营附近的华联超市内看见,临近春节,购买白酒的顾客很多,其中
不过,也有商家表示,要了解购买者是否真的“未成年”,就要查验顾客的身份证,这是否涉嫌侵权呢?昨日,一位正在苏果超市购买年货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她由于个头矮小经常会被人误认为是学生,商家挂出“禁售令”,自己可能就买不到酒了。她不可能每天都把身份证带在身上,怎么能证明自己是成年人呢? 苏果有关人士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赶制“禁售令”标志,既能达到拒绝未成年人买酒的目的,又不会侵犯到顾客的隐私。在操作过程中,他们将以“友情提醒”为主,不会引起顾客反感。 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东昨天表示,其实,商家可以按规定挂出提示牌,友情提醒未成年人不要买酒。商家也可以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但顾客有权拒绝,因为国家没有赋予商家查验身份证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售酒。快报记者周建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