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GDP历史数据 “十五”期间经济年均增9%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3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于恒舟)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历史数据修订的结果,1979-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十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从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2001年至200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原先的7
修订后的GDP历史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8%平台跃至9%平台的年份从2003年提前到2002年,而2003年、2004年经济增长一直运行在10%平台。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济普查反映出来的GDP数据的变化是多年累积的结果。为保持GDP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对2004年以前一定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考虑到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GDP数据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的2.3万亿元中有93%出自第三产业,而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经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因此,这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确定为1993年至200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