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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职工“三十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合肥市地税局日前出台《合肥市地税系统干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全市地税系统在职正式职工在公务活动中的30种行为作出责任追究规定,旨在解决少数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问题。

  另据了解,合肥市地税局在年关到来之际,对地税系统单位提出年关“三不准”: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除接到税务举报外,市地税系统的任何单位不准到纳税单位进行各种
检查;地税系统的任何单位不准与企业开展联欢,更不准由企业出资购买礼品开展联欢活动;不准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赠券等。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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