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举报违建相胁 敲诈勒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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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下午,以举报违建为幌子进行敲诈勒索的3人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分别获刑。 唐本建与贺某原来有工程往来。2005年7月,唐本建、杨承明、王义民以向拆违办举报贺某有违法建设为由,向贺某索要2万元。贺某两次共计汇入4000元到指定账户。后贺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中16000元属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本建、杨承明有期徒刑6个月、王义民拘役5个月。 (样联文 李婷 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