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车辆出事 单位领导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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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日傍晚5时许,合肥市交警五大队和一些车辆单位签定责任状,交警部门要求车辆所在单位要对车辆安全负责,在2006年春运中,一旦车辆出重大事故,所在单位领导要承担影响责任。当天,签定责任状的部门包括客运站、出租车公司及特种运输行业等。 据合肥市交警五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春运即将开始,五大队辖区内有客运总站、新亚站等多家车站,他们根据交警支队的要求,和所有客运单位、公司签定春运责任状。
当天,在十几分钟内,几十家客运公司、企业领导或法人代表均和交警五大队签定了责任状。据悉,签字生效后,如违反相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追究相关单位、公司的责任。 (胡传焕季东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