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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防腐出新招 设廉政保证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2: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从1月1日起,在蚌埠中院工作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果全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到年底就能领到一笔廉政奖金。

  为防止司法不廉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促进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廉洁司法的思想,正确行使审判权,蚌埠中院决定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其具体内容为:每人每月200元廉政保证金,其中个人缴纳100元,法院奖励100元。全年全院工作人员均能够保
证廉洁的,年底一次性返还2400元。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的,对行为人全额扣罚其廉政保证金;其他人员,只返还个人缴纳部分1200元。

  (丁雷 吕万里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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