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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公证员 建立电子诚信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2: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我省的法律服务人员今后在执业过程中如果不讲诚信,将被套上“紧箍”,而全省公证员也将实行诚信等级评定制度。昨日,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在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上表示,我省将从今年起建立律师、公证员电子诚信档案,并在省司法行政信息网上(www.ahsft.gov.cn)公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孙建新说,今年省司法厅将以《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公证管理信息系统》为支
撑,分别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信用档案,在省司法厅网站上公开。孙建新表示,省司法厅还将以向社会公布电子诚信档案为契机,着力完善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加大对群众反映投诉法律服务市场问题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正在筹划将每一个公证员在执业活动过程中有关诚信的重大表现记录在案,纳入人事档案管理。同时对全省公证员实行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如公证员连续数年达到高等级的,则予以嘉奖,如连续被评为低等级的,责令其停业整改。

  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杨鹏程 本报记者 赵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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