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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无着断脚少年街头乞讨”追踪:万余爱心款千里送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3:59 山西晚报

  2006年1月9日下午3时,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牛角村,来自山西永济市政府和法院的代表将14850元捐款送到张徐勃手中。至此,在本报和陕西《华商报》、河南《东方今报》的共同关注下,张徐勃一家终于能够安心过年了。

  3年前一个寒冷的冬天,皮鞭抽打下,16岁的张徐勃在我省永济市一家黑砖厂进行着超负荷的劳动。在其丧失劳动力后,黑心老板将其扔到冰天雪地,张徐勃双脚被冻掉(本报
曾就此多次进行报道)。

  几经周折,失去双脚的张徐勃终于在2004年6月1日得到一份判决书:被告陈建均赔偿张徐勃494632元,被告侯立家负连带赔偿责任。而时至今日,张徐勃未领到一分钱赔偿款。对此,法院解释说,两被告均无执行能力。

  为此,记者再赴永济和河南,寻找为断脚埋单的人……

  黑砖厂已然是空壳

  2005年12月27日傍晚,寒流突至,千里黄云低垂。永济市栲栳镇西下村,张徐勃曾经深受折磨的黑砖厂突兀在旷野中,记者耳旁只有冷风吹动衰草发出的声音。3年前,16岁的张徐勃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双脚在这里行走,在这里劳动。

  跨越砖厂和乡间小路之间一条干涸的河道,再走五六分钟就来到砖厂附近。砖厂的坑底散落着八个像墓冢一样的“立窑”,坑底东边一个七八米长两头敞开的窑洞,就是农民工当年的住所,洞内5米处一个砖铺的大台子就是床铺。

  据了解,张徐勃等人在这里被打手看管着,不能轻易离开。张徐勃案被判后,承包人、打手都被抓了,这里没有一样东西属于3年前的砖窑主陈建均和侯立家。

  连带责任人全家外出

  2005年12月28日,冬日里的永济市栲栳镇上村冷清寂静。

  侯立家的家就在村中一条小巷里,木门上的大锁已锈迹斑斑,透过门缝可见院内遍地枯草,房屋门窗东倒西歪,三间瓦房屋顶已经坍塌,一侧山墙半截都不见了。

  提起侯立家,上村几乎无人不知,“他在西下村开过砖厂,把一个陕西娃弄得断了脚,后来坐过一年牢。他骗了很多人的钱,跑了……”

  侯立家的哥哥侯治家说,侯立家自从2004年8月出狱后,就举家外出打工,此后再没回来过,“老妈妈病了想见儿子也找不着。”侯治家认为,“他不懂管理,不会经营,砖厂全烂包了。他开砖厂时先收了别人几万元的砖钱,却没砖给人,就等于骗了人钱,现在村里许多人都找他要钱,他还能在村里呆成?”

  侯立家外出打工时带走了18岁的大女儿,几年来,12岁的小女儿一直靠73岁的岳父徐生华采草药供其生活上学。对此,徐生华非常不满。

  服刑赔偿人生活无着

  陈建均的家在河南省淅川县盛湾镇周湾村,几间瓦房据说还是陈建均的父亲10年前所建。因张徐勃案,陈建均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张徐勃494632元。

  2005年12月29日,陈建均的妻子正坐在织布机前织布。看有陌生人进院,陈妻慌慌张张地走出屋,问道:“你们找谁?”

  说起尚在狱中的丈夫,陈妻热泪盈眶:“我恨他!”

  陈建均4年前离家去永济市承包砖厂,“走后就没再回来,当时儿子才一岁,到现在儿子没见过爸爸。”陈妻说,陈建均承包砖厂没挣到钱,也没给过家里钱。现在,两个孩子都上学了,家中所有开支都靠陈妻织地毯来维持,此外还得给狱中的丈夫捎上几十元。

  法律执行遭遇难题

  赵耀进,永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他说张徐勃案判了一年多了,至今未能执行来一分钱,他愧对于张徐勃及其家人,但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这个问题连法院甚至法律都难以解决。

  赵耀进说,法院宣判后,他们就立即前往侯立家家进行相应的摸底调查,同时到金融机构调查了侯立家的存款情况。“结果令人失望,侯立家根本没有可执行的东西”。随后的几个月里,他们多次到侯家中拍照取证。强制执行决定下发后,他们又去侯家,却空手而归。

  根据法律程序,永济市法院将执行陈建均一事移交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2005年8月,永济市人民法院派专人赶到淅川县,和当地法院一起到陈建均家,但陈家也无钱物可执行(本报曾于2005年12月23日、24日连续报道)。

  “从法律上讲,法院审判了,就是对事实做出了评价。但遇到了无法克服的难题,当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而又未丧失劳动能力时,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等被执行人有能力了再恢复执行。”赵耀进如是说。

  张徐勃的不幸让永济市法院的许多法官“心里不是滋味”,全院工作人员捐款4850元,“尽管不多,但我们已尽力了,至少可以解决张徐勃一家眼前的困难。”

  永济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看到媒体的报道后,也通过永济市电视台倡议社会捐款。这些捐款,再加上永济市民政局的捐助款,又是10000元。

  今年1月9日,当记者与赵耀进一行人出现在张徐勃面前时,他正坐在门前一堆柴禾上晒太阳。赵耀进将捐款放到张徐勃手中,鼓励他和家人克服困难,好好生活,并表示法院会关注此案,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马上设法执行。

  本报记者任俊兵《华商报》记者王卫平

  采访后记

  当记者再次来到张徐勃曾经工作的砖厂时,仿佛看见了一群衣衫褴褛、弓腰驼背、不停忙碌的身影,让人想起了《包身工》中的“芦柴棒”。时代发展到今天,竟然还有张徐勃式的悲剧人物,而且这样的悲剧并没结束。

  在法律上,张徐勃获赔49万余元,事实上,他分文未得!原因只有一个:被执行人没钱!那谁又应为张徐勃的一双断脚埋单?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西安说,在法律范畴内,张徐勃案已做完了,当事人判了刑但却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是很神圣的,但有时其效能却是有限的,张徐勃获赔难就是一个例证。当法律解决不了时,就要靠社会靠政府来救助。

  永济市法院院长周会峰一针见血:“张徐勃案遇到了艰巨的社会问题,说明我们的社会保障尚不健全。”周会峰说,只有政府尽责,企业有序,并能关心弱势群体,员工才能安康,张徐勃式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失去双脚的张徐勃还在满怀希望地等待赔偿款。“如果让他知道了,就失去了希望”,许多人这样担心。当然,一个富有爱心的社会能让枯木逢春,相信,在大家的帮助下,张徐勃最终能“站起来”,笑对人生。(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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