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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转发“发展小排量”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4: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国办通知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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