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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涨价有“规矩” 发现违规单位可拨打投诉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4: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 实习生 彭鹏 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说,省交通厅运安处称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客运票价上浮以及上浮幅度不超过30%限度,而在此范围内,各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上浮以及上浮幅度。对此,省物价局昨明确表示,不同地段涨价限幅并不一样,各客运企业并非“在30%内想涨就涨”。

  省物价局称,根据规定:公路旅客运输方面,高速公路200公里及以上国道、省道干
线运输,运价上浮不得超过30%;县(市)内乡镇区间运输,运价上浮不得超过15%;其他地区和线路的运价上浮不得超过20%。各市、州要分别计算出春运期间各条客运线路上浮后的运价,并上报省物价局备案。

  在铁路方面,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铁道部规定的春运票价浮动范围、时间和幅度,不得擅自调整。

  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企业,可拨打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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