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高于公布价格车主有权拒绝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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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4:50 都市快报 | |||||||||
宁波市6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前发布诚信宣言,声明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价格公开、杜绝假冒、保证质量。他们公开表示:主要维修项目服务价格上墙公示,向车主提供全部维修项目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查询平台。车主如发现主要维修项目未公示收费标准或发现实际收费高于公布价格的,有权拒绝付费。同时,依法使用规定结算票据,并向车主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计算。若企业不出具规定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车主可拒绝付费。
如果市民发现这些企业有违反诚信宣言的行为,可拨打96520电话投诉。(资讯提供吴明京)(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