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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民政厅预算抠牢六大“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5:28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魏皓奋

  早报讯“2006年,省民政厅拟安排收入预算比2005年增长13.49%;在部门预算之外,省级还将安排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省人大财经委日前专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2006年度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草案进行评审。

  作为能最直接重点关注困难群众冷暖的民政专项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省民政厅拟重点用于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切实保障民政对象生活困难支出和必要的民政事业单位建设所需,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慰问经费,社会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补助经费,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民政事业单位补助。

  省财政厅已对省民政厅报送的预算进行了相应核减,核减部分主要集中在日常工作经费、会议、培训等三方面。专家们“鸡蛋里面挑骨头”,提出六个“热”点。

  节余的资金准备怎么花

  省民政厅2005年的预算执行中有一定数额的节余资金,2006年度预算编制中,对此“注解”为“结转下年”。省审计厅副厅长岑国荣认为,这笔资金数目不小,没有对钱的去向作明确说明不妥当,存在被闲置的可能。

  采购预算标准有点偏高

  “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价格偏高”。包括岑国荣在内的多位会审专家对此提出明确意见。如在采购预算中,今年安排采购8台笔记本电脑,每台单价明显偏高。

  会议经费多头预算不妥

  部分专项支出与会议费用混在一起,在预算中多处出现。岑国荣指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专项调研预算资金中,安排四个会议,除了专项资金外,又有专门的会议预算经费,会议费用偏多。

  预算项目支出与实际不符

  预算应体现出财政安排的合理性,而省民政厅预算草案中部分项目不太合理。比如在交通费用预算开支方面,省民政厅下属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共有3辆公务车,交通费用1万元;而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1辆车子,预算支出为5000元。预算支付规定不够细

  部分资金支付项目规定不够明细,弹性过大。岑国荣和省统计局副局长赵国明、省农业厅计财处处长王建跃等提及,列入转移支付的救助站建设资金,没有测算标准,不利于绩效评价;社会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说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怎么补?“酌情”划拨,怎么酌情?会不会随意性太大;各种培训会、会议费都没有说明具体的规模,参加会议、培训的人数等,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民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太少

  在提高最低保障标准等诸多背景下,提高转移支付能更好地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给予重点关注,关乎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专家们认为,在省财政收入增长的前提下,2006年民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也该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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