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大户重点管理 标准:年缴税500万年经营收入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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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6:3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8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将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和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税收分析,搞好重点税源管理,将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和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管理范围。做好对纳税户清理检查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继续搞好有奖发票推广使用工作。 ——加强国、地税局配合,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和有关税种税基数据。 ——加强各税种管理。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 ——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