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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一审判1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依法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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