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正GDP历史数据“十五”年均增长率从原估算的8.8%提至9%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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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消息,根据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对GDP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十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从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2001年至200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原先的7.5%、8.3%、9.5%、9.5%修订为8.3%、9.1%、10.0%、10.1%。
修订后的GDP历史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8%平台跃至9%平台的年份从2003年提前到2002年,而2003年、2004年经济增长一直运行在10%平台。 对2005年经济增长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历史数据修订前的预测值为9.4%,修订后的预测值为9.8%。 此外,1979年至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 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利用普查数据对2004年GDP进行了修订,考虑到修订后的GDP数据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的2.3万亿元中有93%出自第三产业,而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经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这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确定为1993年至200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