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春涉黑局长展文波二审维持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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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31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长春1月9日电(记者 周立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了原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展文波“涉黑”案。展文波因犯走私武器弹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维持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另外涉案的10余名被告被分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至缓刑的不同刑罚。 1996年至2004年间,展文波曾多次指使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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