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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地农民买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34 长沙晚报

  昨日,市人大代表李子玲建议,在我省优先出台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近郊失地农民买保险。

  越来越多人“洗脚上岸”

  “养猪的成了‘吃肉’的,卖谷的成了‘买米’的”。昨日,李子玲代表在接受记
者采访时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近郊农民“洗脚上岸”成了市民。如天心区现有近郊农民32423人,其中已征地农民10629人。随着长株潭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未来几年失地农民仍将保持较大增幅,而且这部分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我市未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窗口地区,如省政府新址、长株潭一体化的核心区域一带。

  李子玲认为,在现阶段,近郊被征地农民在失地后表现出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不适应和对自身未来保障问题的担忧,已明显影响到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的放矢、优先建立适合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尽快实施已成当务之急。这也是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加快核心区域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之举。

  保护失地农民政策明朗

  李子玲说,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等发展战略举措的实施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宽松而长远的宏观环境。中央有关文件提出的“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为优先出台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提供了宏观政策依据。我省2005年初制定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提出劳动保障和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职位的指导性意见,为优先建立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明确了责任机构与执行保障。中央和省里还出台了相关文件,使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资金来源也开始明朗。

  目前,上海、江苏、四川、深圳的部分县(区)都出台并试行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资金来源及组织实施上进行了一些尝试与创新,为我省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经验。

  建基金为失地农民“买单”

  李子玲代表建议,我省可以从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始,优先出台近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并尽快在省会城市施行。她建议,可将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明确为征地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政府建立农民生活保障调节金予以调节补充。调节金可以从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和财政收入增长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在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土地时,按一定标准提取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险风险基金。

  另外,还要拓宽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渠道,在城市建设开发中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出台相关工商、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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