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欲炖300斤重巨鲨 打出广告每斤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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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1:2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300斤重巨鲨在9日10时开炖!10日11时销售,预售每500克80元。”这个广告连同3米长的鲨鱼尸体犹如一枚重磅炸弹,从8日下午4时开始,在沈阳市大东副食超市内轰炸着人们的视听和触觉。好奇,叹息,不屑。不管人们有怎样的反应,鲨鱼都逃不过被炖的命运。 鲨鱼尸体在超市内展出
8日下午4时30分,大东副食超市水族馆前围了很多顾客,他们的动作一致:探头看看,用手摸摸。他们触摸的是一条大鲨鱼尸体,灰黑色的鲨鱼侧躺在一个长约3米,宽不到半米的不锈钢槽里,不锈钢槽距地面不到一米。 “爸爸,你看鲨鱼都流血了!”一个小男孩儿摸着鲨鱼搭在不锈钢槽边上的鳍说。鲨鱼露在外面的鳍上有些血迹,腹部的皮皱在了一起,但尾部皮肤光滑。 巨鲨9日现场开炖 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鲨鱼尸体是8日下午4时刚放到商场展出的。记者看到,不锈钢槽下面有两个铁槽,上面六个电炉子,刘姓工作人员说这六个电炉子就是炖鲨鱼的热源。“9日开炖,10日当场卖!”有很多顾客都在猜想就要被炖的鲨鱼是不是前些日子被烫死的鲨鱼,就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工作人员,他们有的说是。随后记者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但总经理不在。 大部分市民表示不会买 “啊?炖鲨鱼呀?谁敢吃呀!”这则广告引起的反响不次于鲨鱼尸体的出现。 “我是不买,谁知道卖给我的是哪个部位的肉呀!”一位女士摆着手说自己绝对不会买鲨鱼肉吃。“80块钱一斤,太贵了。”一位先生觉得吃这么贵的鲨鱼肉不划算。 “不买,不买。这就是前些日子被烫死的那条鲨鱼吧?多可怜呀。”一位老大娘说自己看过鲨鱼活着时候的样子,不忍心买。记者采访了40余位顾客,绝大部分顾客都表示不会购买,只有一位顾客说会考虑购买。鲨鱼被炖了卖,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辽宁大学生物系教授刘明玉,他表示,鲨鱼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这样做不违法,但太可惜。“鲨鱼可以把皮剥下来做标本,然后再把肉吃了。”(据《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