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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不顺 张嘴咬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2:2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同伙实施抢劫遭到抵抗,情急之下愚蠢歹徒竟然“以牙相助”,咬伤被害人后劫得财物逃逸。日前,普陀区法院对被告赵某及其同伙谷某作出了刑事判决。

  2005年8月15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张某途经本市中山北路某弄内,被告人赵某、谷某突然窜出实施抢劫。谷某拉住张某手中的提包,但没有拉下。赵某见同伙抢劫受阻,情急之下居然挺“牙”而出,上前咬住张某左手背,使谷某乘机抢下装有1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的提包,随后二人逃逸。谷某将手机销赃,赃款无法追回。8月21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结伙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谷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作者:□汤静静 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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