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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县级环保部门不再审批化工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4:59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从2月1日起,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有审批化工、酿造、废纸造纸等污染较严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权利。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从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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